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Sichu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省情概况
四川省,简称川或蜀,位于中国西南部,地处长江上游,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全省面积48.6万平方公里,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与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和陕西省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壤,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
截至2019年末,全省户籍人口9099.5万人、常住人口83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99.4万人。
历史沿革
194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四川省,分别成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4个行署区行政公署,合并成立为四川省人民政府。
1955年1月,改称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同年7月,西康省并入。
1968年5月,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员会。
1979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要职权
一、执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区划
政府机构
历任省长
参考资料
黄强任四川省代省长 尹力辞去省长职务.新华网.2021-02-02
黄强任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另有任用.极目新闻-今日头条.2024-06-28
施小琳任四川省委副书记(附简历).今日头条.2024-07-04
施小琳任四川省副省长、代理省长.今日头条.2024-07-04
施小琳当选四川省省长.今日头条.2024-07-31